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就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是對新時期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的頂層設計,是進一步加強協調勞動關系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文件,具有里程碑意義。今年是貫徹落實《意見》的開局之年,《中國企業報》就相關問題獨家專訪了中國企聯常務副會長兼理事長李德成。
《中國企業報》:勞動關系問題一直是社會各界比較關注的焦點,那么這個《意見》是在怎樣的環境背景下出臺的?表達了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對勞動關系怎樣的期待?
李德成:勞動關系是生產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系之一。勞動關系是否和諧,事關廣大職工和企業的切身利益,對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有著重要的影響。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勞動關系也經歷了從計劃經濟時期到市場經濟條件的深刻變化。當前,我國經濟結構正在進行深度調整,勞動關系總體保持和諧,但某些局部矛盾和問題依然突出,一些老問題和新形勢下出現的新問題相互交織,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仍然是一項長期、復雜和艱巨的工作?!蛾P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正是在這樣的形勢下發布的。
《中國企業報》:您經常深入企業調研,對企業的現狀和生存環境比較了解,那么這個《意見》出臺后,您認為對企業會有哪些影響?企聯將如何引導企業承擔責任、履行義務?
李德成:《意見》從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和維護企業和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高度,從優化企業外部發展環境和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方面,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進行了部署,充分體現了企業發展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物質基礎,勞動關系和諧是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重要保證的辯證統一思想。
從企業外部來看,《意見》強調要加強對企業的政策支持,引導企業主動轉型升級,緊緊依靠科技進步、職工素質提升和管理創新,不斷提升競爭力。從企業內部看,《意見》對企業在民主管理、勞動用工、企業文化、社會責任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確要求。這將有利于促進企業進一步規范勞動關系,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納入企業的總體發展戰略和管理體系中,使和諧勞動關系成為形成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基礎,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實現企業和職工利益雙贏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意見》也對企聯等企業代表組織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提出了“要積極反映企業利益訴求,依法維護企業權益,教育和引導廣大企業經營者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等明確要求。
中國企聯要充分發揮企業代表組織對企業經營者的團結、服務、引導和帶動作用,通過推動企業自律,倡導企業以對企業發展負責、對職工負責、對社會負責有機統一為指導思想,積極實施雇主責任標準。
《中國企業報》:“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是《意見》的主旨?!兑庖姟芬裁鞔_,企業聯合會等企業代表組織要積極反映企業利益訴求,依法維護企業權益等。我們知道,中國企聯一直在積極履行企業代表組織職責,那么企聯接下來工作的側重點將是什么?企業權益如何依法維護?
李德成:積極參與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是中國企聯的一項重要職能,是國家對企聯系統的信任和重托。
近十幾年來,中國企聯積極與人社部、全總、工商聯協調配合,密切關注企業勞動關系的發展變化,努力做好有關勞動關系重大問題的協調處理、勞動關系領域立法以及有關政策的制定工作,在推動協調勞動關系有關制度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意見》對企業代表組織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中國企聯要把貫徹落實中央文件精神作為當前和長遠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細、抓實、落實好,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確保《意見》精神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一是要認真學習領會《意見》精神,充分認識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大意義。提高貫徹落實《意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動員和組織企聯系統以及廣大企業學習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總結企業典型經驗,并加以宣傳推廣。
二是要增強勞動關系協調能力。要繼續加強企聯系統基層組織體系建設,特別是要向縣、區級延伸。要加強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充實力量,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要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三是要加強維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工作。要整合系統資源,加強溝通協調,完善維權網絡建設和維權工作常態化機制建設,加大對企業維權業務指導和法律服務的力度,及時反映企業合理訴求,減輕企業不合理負擔。
四是要提高為企業和企業家服務的水平。圍繞《意見》的要求,豐富服務內容,拓寬服務領域,促進企業不斷提升管理水平,特別是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力度,引導企業緊緊依靠科技進步提升競爭力,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中國企業報》: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三方在利益訴求方面是否會出現差異、分歧甚至是矛盾?如何協調和化解這樣的分歧與矛盾?
李德成: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是政府、工會和企業代表組織就勞動關系各種事項與問題進行溝通和協調的重要渠道與平臺。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企業和勞動者的根本利益和長遠目標是一致的,因此三方在整體利益訴求上不存在根本的、不可調和的分歧與矛盾。
當然,在具體的利益訴求方面,難免產生區別和差異。這就需要通過協商機制進行充分的溝通和交流,找出雙方利益的結合面和平衡點,努力實現雙方的合作共贏,這也是三方機制的主要特點和優勢。
《意見》充分肯定了三方機制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方面的作用,并對加強和完善這一機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指出,“完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組織體系,建立健全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聯合會、工商聯合會等企業代表組織組成的三方機制。完善三方機制職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代表組織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系重大問題的重要作用。”中國企聯要認真履行企業代表組織職責,在政府主導下,與工會、工商聯密切配合,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從而為企業健康發展、職工權益依法維護和整個社會和諧繁榮提供堅實基礎和有力保障。